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娱乐圈“税务大地震”余震:编剧建言不该一刀

娱乐圈“税务大地震”

娱乐圈“税务大地震”

  文章来源:影艺独舌 整理:百晓生

  娱乐资本论一篇报道,揭开了娱乐圈正在和即将发生“税务大地震”的内幕。

  “所有影视工作室一刀切”的说法,“编剧工作室成本为零”的定性,激起了行业的巨大担忧和编剧群体的强烈反弹。编剧余飞接到有关方面的征求意见的通知后,开贴征集编剧群体对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。众编剧跟贴活跃,意见缤纷。

  简言之,大家的主要意见有三条:1,新法不溯过往。撕毁既有约定强逼补税,有伤税法权威和国家形象;2,编剧工作并非零成本,而是有诸多成本;3,真正高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的税率不该一刀切。

  税法乃国之重器,征税须依法有序。纳税人的意见不可不察,望有关方面听之慎之,决策有道,言行有据。

  江伟:

  税法如果把编剧成本定为0,收入款算成百分之百的利润?这个实在很搞笑。把脑力工作者都视为狗屎?

  写作不需要办公场所?不需要电脑网费?不需要购买资料?不需要房租水电,也不需要吃饭?上面举的这些例子,在别的企业通通都可以折算为成本,在编剧这里,成本定为零?

  不需要采访,体验生活?更别说长期伏案造成的职业病。

  建议将稿费的40%算作生产成本,对剩下的60%征税。

  苏晓苑:

  改核定征收为查账征收,这一点都能理解。但是需补交2018年1月至6月的税费,这就太不合理了!

  年中调整税务政策,本来就已经让人诟病了;还要用今天的政策,补收昨天的税,实在是太过荒谬,放到任何年代任何国家,都不会这么干吧。

  希望相关部门三思,真正做到维护税法的威严,也维护自己的形象。

孟瑶:

孟瑶:

  原来是按照政策规定合法注册,合法上税,现在就算是要取消优惠政策,为什么要将之前按政府颁发的优惠政策依法纳税的行为,定为偷税漏税?政策解读和执行的逻辑在哪里?法律依据是个啥?

  一骑红尘:

  编剧这个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,很多编剧可能要几年才能完成一部作品,如果和那些每年或每月都有收入的人一样收税,未免对编剧不公平。

  另外,脑力工作者的成本也不是零。对于编剧而言,平时参加培训班,买专业书籍,看电影买的票,在谈业务时产生的车费、住宿、饮食等等都是费用,在时间成本上也有很多付出,希望国家能考虑这些实际因素,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,促进文化产业更好发展。

  PengZhanHui :

  1,希望恢复原有优惠政策;2,即便取消原有优惠,也希望能建立梯次税率,比如年收入500万以下不征收,500万以上至一个亿以上划分不同税率;3,征收时间点应在政策颁布半年后开始,最起码不能早于政策颁布时间点。

  mm璐:

  编剧工作虽然不是朝九晚五,但这意味着编剧没有假期,更是不分昼夜。

  一个剧本周期少则一年,多则三四年,七八年乃至十年的也有,没有底薪,没有社会保障,所有五险一金都是自己承担,健康风险高,工作强度高,而且某个程度上是吃青春饭,按照现在熬夜水平熬到四十多岁估计就熬不动了。几乎是在用生命健康透支后半辈子的财富。

  虽然相比于工薪阶层,作家编剧单次收入高,但是考虑到编剧作家的付出以及工作隐性成本,项目成活率低,职业生命周期短,后半辈子难有有效的生活保障,如今这收入真是杯水车薪,高税收实在是逼人转行,更可能是压死影视文化产业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  中岿:

  我的剧创成本:

  1、一日三餐;

  2、房租;

  3、资料费用;

  4、电脑等设备折旧;

  5、交通及通讯费;

  6、为创作体验生活的差旅费、住宿费、实践成本;

  7、与故事原型的沟通费用;

  8、医疗费;

  9、讨论故事请咖啡;

  N……不可预见费用。

  肖红袖 :

  打字不费体力吗?你们试过手指抽筋掌弯起茧脊椎扭曲混身湿疹的痛苦吗?你们试过脖子僵硬双眼肿痛脱发痔疮前列腺炎的困扰吗?你们黑白颠倒吗?你们精神紧张吗?你们以为坐在电脑前随便玩玩就出剧本来吗?脑力劳动不算劳动,体力劳动也不算劳动,所以编剧就变成零成本来是吗?

  胡杰:

  对文人课以重税,是国之不幸。

  何许人: